解除劳动关系当天需要算工资吗?
我和公司解除了劳动关系,但是公司说工资要等到下个月统一发放日才给我。我觉得既然已经解除关系了,当天就应该把工资算给我。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解除劳动关系当天到底要不要算工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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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来讲,解除劳动关系当天是否算工资,这一问题涉及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以及用人单位的支付义务。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 首先,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这一规定明确了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义务,也就是用人单位有责任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将劳动者应得的工资全部支付完毕。这里所说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通常理解就是解除劳动关系的当天。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部分用人单位可能由于财务流程、工资核算周期等原因,无法在解除劳动关系当天立即支付工资。但这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可以随意拖延支付时间。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能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了一个合理的工资支付时间,且该时间并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按照协商的时间支付工资也是可以的。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在解除劳动关系后故意拖延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工资;逾期不支付的,用人单位还需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此外,劳动者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通过仲裁机构的裁决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及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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