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遗嘱该如何继承房产?


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当按照法定继承方式继承房产。 首先,要明确法定继承的顺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接着是办理房产继承的流程。第一步,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这是为了确认被继承人已经去世,是后续办理各项手续的基础。第二步,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办理时需要提交一些材料,比如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继承人的身份证件等。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还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不过具体材料情况可以咨询相关继承的公证处,以公证处要求的材料为准。第三步,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所需资料有《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 此外,房产继承还有一些注意事项。如果继承房产是房改房、经济适用房,还需提供《房改售房价格审查书》、《已购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收件窗口领取);若继承人不能亲自办理,需提交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法院判决的需提交法院判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若继承人未成年,需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没有遗嘱,法定继承人都是具有继承资格的,房子是所有法定继承人共有的,办理继承过户是直接把房子变成共有的房产,房本上有多个人的名字,是同时过户给多人的。 相关概念: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继承权公证:是公证机关根据法定继承权, 遗嘱继承权和协议继承权等国家法律所承认的继承权, 对继承死者生前私有财产者, 进行身份确定, 材料核实等一系列工作后, 所出具的公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