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无遗嘱房产要如何过户?

父母离世了,他们名下有套房产,但没留下遗嘱。我和兄弟姐妹都想把这房子过户到我的名下,大家也都没意见。我想知道具体该怎么办理过户手续呢?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有什么流程和注意事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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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无遗嘱的房产办理过户,通常按法定继承程序来进行,以下为您详细介绍:首先是确定继承人。法定继承人分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第一顺序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一般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比如,被继承人去世后,其配偶、子女、父母都在世,那么就由他们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来继承房产。 接着是办理继承公证。继承人要带上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房产证明、自己的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前往公证处办理。公证处会对继承人的身份以及继承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出具公证书。这一步是为了确保继承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然后是申请房产过户登记。继承人拿着继承公证书、房产证、身份证等材料,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不动产登记部门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就会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把房产变更到继承人名下。 如果继承人之间对房产继承存在争议,那就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由法院依法判决房产的归属,之后凭生效法律文书办理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方面,《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导致权利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转移登记。《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也明确,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这两条法律条文为无遗嘱房产过户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指导。 相关概念: 法定继承:就是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来进行的继承方式。 继承公证:是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 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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