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该怎么办?

我向法院起诉离婚,可对方死活不同意。我实在和他过不下去了,感情早就破裂,可又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做才能顺利离婚。想了解下在这种对方不同意的情况下,我要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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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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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方起诉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时,这是在离婚诉讼中常见的情况。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应对办法。 首先,要明白离婚诉讼的基本概念。离婚诉讼是指夫妻中的一方基于法定离婚原因,向人民法院提起的、由人民法院对婚姻关系的维持与否进行判决的诉讼。简单来说,就是你向法院请求解除你和对方的婚姻关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当对方不同意离婚时,法院首先会进行调解。调解是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目的是尝试让夫妻双方和好或者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如果在调解过程中,能够证明存在上述法定的准予离婚的情形,那么法院在调解无效后,会判决准予离婚。 比如,若你能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的证据,像对方与他人长期共同居住的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或者证明对方实施家庭暴力,有医院的诊断证明、报警记录等;又或者能证明对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且屡教不改,有公安机关的处罚记录等,这些都可以作为感情破裂的有力证据。 如果第一次起诉时,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可能会判决不准离婚。但这并不意味着就不能离婚了。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你可以选择等待。若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你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此时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在整个离婚诉讼过程中,要积极收集和整理相关证据,配合法院的审理工作。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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