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子成危房了国家不拆该怎么办?

我家房子被鉴定为危房,住着特别不安全,我希望国家能把它拆除。但我向相关部门反映了情况后,一直没有动静,国家也没安排拆除。我就想问问,遇到这种情况我该怎么解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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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危房拆除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房子被认定为危房而国家相关部门未进行拆除时,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处理。首先,我们要明白危房的定义。危房是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 根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都有权申请危房鉴定。经鉴定为危房的,鉴定机构必须及时发出危险房屋通知书。如果房屋所有人对经鉴定的危险房屋,必须按照鉴定机构的处理建议,及时加固或修缮治理;如房屋所有人拒不按照处理建议修缮治理,或使用人有阻碍行为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有权指定有关部门代修,或采取其它强制措施。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所以,如果你的房子已被鉴定为危房,你可以先确认是否已经有相关的鉴定报告以及处理建议。若有,相关部门却未采取拆除等行动,你可以向发出鉴定报告的机构或其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询问,了解不拆除的原因。可能存在一些流程上的延误或者其他客观因素。 要是询问后发现没有合理理由不拆除,你可以向上一级政府部门提出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若行政复议无法解决问题,你还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活动。依据《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在整个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保存好相关的证据,如危房鉴定报告、与相关部门沟通的记录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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