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市合同到期租房人不搬,该怎么办?
我把门市出租给别人,现在合同到期了,但租房人就是不肯搬走。我已经尝试和他沟通,可他还是赖着不走。我担心这样会影响我后续对门市的使用和出租,所以想知道有没有什么合法有效的办法能让他搬走,以及相关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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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门市合同到期租房人不搬的情况,可以按照以下步骤来处理: 首先,尝试与租房人进行友好协商。明确告知对方合同已经到期,你作为房东有权收回门市,希望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搬离。这是比较温和且高效的解决方式,既能维护双方的关系,也有可能快速解决问题。 若协商不成,你可以向租房人发出书面通知。在通知中,明确要求租房人在限定的合理期限内交还房屋。这里的合理期限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比如给予15天左右的时间。如果租房人拒绝接受书面通知,你可以要求街道办事处和物业一起送达,或者通过公证送达的方式确保通知到达租房人。 倘若租房人在收到通知后,仍然不愿意搬出,那么你可以提出侵权之诉。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也就是说,在门市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人不再享有对该门市的合法使用权,你作为房东有权收回。所以,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租房人返还房屋。 如果在法院判决后,租房人仍然不搬出,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依法采取相应的措施,强制租房人搬离门市,以保障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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