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交通责任认定书复核不服该怎么办?


如果对交通责任认定书复核不服,有以下几种解决办法: 首先,可以申请监督。你可以向督察部门反映情况,申请督察部门对整个处理过程进行督察 。这能促使相关部门重新审视责任认定是否合理合法。 其次,还能提出信访。依据我国法律,公民有权向所在地区的政府提出信访,将自己对复核结果不服的情况以及理由告知政府相关部门,请求他们介入调查 。 最后,也是较为有效的办法,就是向法院起诉。直接到法院起诉,要求法院重新划分责任。需要注意的是,交警下达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本身不具有最终的法律效力,它只是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证据之一,而法院的判决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最终结果,会以此确定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 【法律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所以,如果对复核结果不服选择起诉,要准备好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求,以便法院作出公平公正的判决。 相关概念: 交通责任认定书:是交警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查、调查情况等,对事故各方责任进行认定所出具的文书,用于确定事故中各方应承担的责任比例 。 复核申请:当事人对交通责任认定书有异议时,在规定时间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提出重新审查认定的申请,申请需写明理由和证据 。 行政监督:在这里指督察部门等对交警部门处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过程的监督检查,确保其依法依规进行 。 信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