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停工留薪期上班了该怎么办?
我受了工伤,本来处于停工留薪期,但公司有紧急任务让我回去上班。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处理,不知道自己的权益会不会受影响,也不了解后续工资、待遇等方面会有什么变化,想问问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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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伤停工留薪期上班,这涉及到劳动者权益和用人单位责任等多方面的法律问题。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要了解什么是工伤停工留薪期。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简单来说,就是在治疗工伤期间,员工不用上班,单位得按照正常工作时的工资和待遇给员工发钱。 如果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上班,可能会对自身权益产生一定影响。从工资待遇方面来看,在停工留薪期内上班,一般情况下工资还是按照停工留薪期的待遇来发放,即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不过,如果职工上班提供了额外的劳动,那么对于这部分额外劳动,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正常的工资支付标准,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比如说,正常工作时一天工资是200元,在停工留薪期内上班又额外工作了一天,那么这一天除了原本停工留薪期应得的工资,用人单位还需要再支付200元的劳动报酬。 从工伤认定和赔偿的角度来说,停工留薪期是为了保障职工能够安心治疗工伤。如果职工提前上班,要注意确保自身身体状况能够适应工作,避免因工作导致伤情加重。如果在上班过程中伤情加重,需要及时就医,并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的变更或补充。经认定属于工伤加重的情况,用人单位依然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继续按照规定支付工伤待遇。 另外,对于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上班,最好和用人单位进行书面的沟通和确认。可以签订相关的协议,明确上班期间的工资待遇、工作内容、工作时间等事项,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总之,工伤停工留薪期上班,职工要清楚自己的权益和用人单位的责任,遇到问题及时与单位沟通协商,必要时可以寻求劳动监察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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