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医生遇到医疗纠纷该怎么办?

我是一名医生,前几天有个患者说治疗效果没达到预期,跟我起了争执,感觉要发展成医疗纠纷了。我有点慌,不知道该按照什么步骤处理才是正确合法的,也怕自己处理不当给自己带来麻烦,想了解下医生遇到医疗纠纷具体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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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纠纷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医生遇到医疗纠纷时,可以参考以下步骤来处理: 首先,要及时报告。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发生医疗纠纷后,医务人员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 其次,要做好证据的收集和保存。病历资料是医疗纠纷处理中的关键证据,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患者要求查阅、复制前款规定的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提供。同时,对于疑似输液、输血、注射、用药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现场实物由医疗机构保管;需要检验的,应当由双方共同指定的、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双方无法共同指定时,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 再者,积极与患者沟通协商。医疗机构可以设立医患关系办公室或者指定部门、人员,专门负责医患沟通、调解等工作。在与患者沟通时,要保持冷静、客观、专业的态度,认真倾听患者的诉求,对患者提出的疑问及时解答,争取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协商解决纠纷应当坚持自愿、合法、平等的原则,尊重当事人的权利,尊重客观事实。医患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的,应当签署书面和解协议书。 如果协商不成,患者可以通过调解或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医疗机构可以建议患者通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方式解决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医疗纠纷,需要查阅病历资料、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听取专家意见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予以配合。若患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医疗机构应当积极应诉,按照法院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配合法院的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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