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碰见医疗事故该怎么办?

前几天去医院看病,治疗后感觉情况更糟了,怀疑遇到了医疗事故。现在完全不知道该从哪开始处理这件事,是先找医院协商,还是直接找相关部门鉴定?具体的流程是怎样的,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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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碰见医疗事故时,可按以下步骤处理: 首先,要及时收集和保全证据。这一点非常关键,因为证据是后续处理医疗事故的基础。病历资料是重要的证据之一,包括门诊病历、住院病历、检查报告等,患者有权要求复印或者复制这些资料。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规定,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此外,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现场实物由医疗机构保管;需要检验的,应当由双方共同指定的、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双方无法共同指定时,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 其次,可以选择与医疗机构进行协商。这是一种较为温和的解决方式,患者可以就医疗事故的赔偿等问题与医疗机构进行沟通。在协商过程中,要保持冷静和理性,明确自己的诉求,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赔偿要求。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应当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若协商不成,患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卫生行政部门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事实情况,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并组织医患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最后,还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来解决。患者需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由法院进行审理和判决。在诉讼过程中,患者需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医疗机构存在医疗过错以及该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公正的判决。 总之,碰见医疗事故不要慌乱,要按照合法合理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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