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有三个女儿只诉讼一个该怎么办?
我是老人的一个女儿,老人有三个女儿,现在老人只把我起诉了,我不知道该怎么应对,想了解在法律上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我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其他两个女儿又有什么责任呢?
展开


在法律中,当老人有多个子女时,子女对老人都负有赡养义务。赡养义务指的是子女在经济上要供养老人、生活上照料老人、精神上慰藉老人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等权利。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也明确指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如果老人只起诉了其中一个女儿,被起诉的女儿不能以还有其他女儿为由而拒绝承担赡养责任。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会根据老人的实际生活需求、被起诉女儿的经济状况等因素来判决其应承担的赡养责任。不过,被起诉的女儿可以向法院提出追加其他女儿为共同被告的申请。因为赡养老人是所有子女的共同责任,所有子女都应该参与到赡养纠纷的处理中,这样才能更公平地确定每个子女应承担的赡养份额。 此外,即使法院没有追加其他女儿为被告,被起诉的女儿在承担了赡养义务后,如果认为其他女儿也应当承担相应责任,也可以向其他女儿进行追偿。在这种情况下,被起诉的女儿需要收集好相关证据,比如自己支付赡养费的凭证等,以便在后续的追偿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