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3年由县革命委员会批准的土地使用证书现在是否有效?
我手里有一份1973年县革命委员会批准的土地使用证书,这块地一直我家在用。但最近有人对土地归属有争议,说这证书年代太久可能无效了。我就想知道,这份老证书到现在还有没有法律效力,能不能作为我使用这块土地的合法依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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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1973年由县革命委员会批准的土地使用证书现在是否有效,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 从历史角度看,在1973年,我国的土地管理制度处于特定的历史阶段,当时县革命委员会是地方重要的行政管理机构,其批准的土地使用证书在当时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合法性。不过,随着时代发展,我国的土地管理相关法律制度经历了巨大的变革。 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是土地管理的重要法律依据。这部法律自1986年制定以来,经历了多次修订,构建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土地管理制度体系,对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取得、登记等方面都有详细规定。 在土地使用证书的效力认定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现在有效的土地权利证明通常是经过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并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老的土地使用证书若要继续有效,一般需要与现行的不动产登记制度相衔接。 对于1973年的土地使用证书,如果该证书所涉及的土地权益没有经过后续的变更登记,也没有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并且一直由证书持有者或其合法继承人等实际使用,从保护历史形成的合法权益角度出发,可能在一定程度上认可其证明土地使用权益的作用。但如果涉及土地的性质发生变化、规划调整等情况,或者存在与现行法律法规冲突的地方,其效力就可能受到影响。 因此,要确定这份1973年的土地使用证书现在是否有效,建议你到当地的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或者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查询和咨询,他们可以依据档案资料和现行法律规定,做出准确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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