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的商品房年限到了该怎么办?
我之前买了套商品房,最近才注意到房子是有使用年限的。现在有点担心,等房子年限到了可咋办?是会被收回,还是有别的处理办法?想了解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和解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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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的年限通常指的是土地使用年限,而不是房屋本身的所有权年限。房屋作为地上建筑物,其所有权是永久属于业主的。而土地是国家所有,业主拥有的是土地使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居住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是70年。 当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这意味着,对于住宅性质的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会自动续期,业主不用担心土地被收回。 不过,对于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比如商业用地、工业用地等非住宅性质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是否续期以及续期的条件、费用等都需要根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来确定。 总的来说,住宅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自动续期给了业主稳定的保障,而非住宅商品房则需要依据更具体的规定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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