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辞退不想给补偿该怎么办?


当公司辞退员工却不想给予补偿时,员工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我们要了解公司辞退员工在哪些情况下需要支付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多种情形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比如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即无过失性辞退,包括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性裁员)等。 如果员工遇到公司辞退却不想给补偿的情况,第一步可以先和公司进行协商。在协商过程中,员工要明确指出公司辞退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应支付补偿的情形,并要求公司依法支付。可以准备好自己在公司工作的相关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这些证据能证明员工和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工作的时长等情况。 若协商不成,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是负责监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的政府部门。员工可以向其提交自己收集的证据和相关材料,劳动监察部门会对公司进行调查。如果发现公司确实存在违法行为,会责令公司改正并支付相应补偿。 除此之外,员工还可以选择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一种解决劳动争议的法定程序。员工需要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和相关证据。仲裁委员会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审理,听取双方的陈述和证据。根据审理结果作出仲裁裁决。如果员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进一步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