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该怎么办?


当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时,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来保障自身权益并处理后续事宜。 首先,劳动者享有医疗期。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例如,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等。 在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条规定的是无过失性辞退,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是经济性裁员。也就是说,在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能以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等理由或者进行经济性裁员时将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劳动者辞退。 同时,劳动者在医疗期内享有病假工资。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医疗期满后,如果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过,用人单位还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此外,劳动者还可以根据自身参加的医疗保险,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报销部分医疗费用。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医疗保险,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相应的损失。总之,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时,要清楚自己的权益,依法维护自身合法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