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完道路救援基金后后续医疗怎么办?


当领完道路救援基金后面对后续医疗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应对办法。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它是在交通事故中,为了及时抢救受伤人员,避免因费用问题耽误治疗而设立的一种救助机制。根据《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救助基金的垫付范围主要是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也就是说,它只是在紧急情况下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并不一定能完全覆盖整个治疗过程的费用。 如果领完道路救援基金后,后续还有医疗需求,第一步可以确定事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如果事故责任明确,那么责任方及其保险公司就有义务承担相应的医疗费用。 如果涉及的车辆购买了商业保险,如第三者责任险等,在交强险赔偿不足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商业保险来进一步赔偿后续医疗费用。一般来说,商业保险的赔偿范围和额度会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来确定。 如果责任方没有赔偿能力或者拒绝赔偿,受害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在诉讼过程中,受害人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如医疗费用清单、诊断证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以证明自己的损失和责任方的过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