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道路救助基金垫付后由谁偿还?

我开车不小心和别人撞了,对方受伤严重,道路救助基金垫付了费用。我不太清楚之后这笔钱该由谁来偿还,是我这个肇事司机,还是受伤的一方,还是有其他的偿还方式呢?想了解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展开 view-more
  • #救助基金
  • #偿还责任
  • #交通事故
  • #保险追偿
  • #肇事方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道路救助基金,简单来说,是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为了及时救助伤者,避免因费用问题耽误治疗而设立的一种救助资金。当道路救助基金进行垫付后,关于由谁偿还这个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如果事故中有责任明确的肇事方,那么道路救助基金垫付的费用一般由肇事方偿还。比如说,在交通事故中,经过交警部门认定,某一方对事故负全部责任或者部分责任,那么这一方就需要按照责任比例来偿还救助基金垫付的费用。 如果肇事车辆购买了交强险或者商业三者险,在保险责任范围内,保险公司会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付。在这种情况下,道路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保险公司进行追偿。也就是说,保险公司需要把救助基金垫付的那部分费用支付给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要是交通事故中存在逃逸等无法确定肇事方的情况,在一定期限内仍然无法找到责任人,那么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可能会通过其他途径来处理这笔垫付费用,但这并不意味着费用就不用偿还了。一旦找到肇事方,仍然会要求其偿还垫付费用。 此外,如果受害人有责任,也可能需要承担部分偿还责任。例如,在双方都有过错的事故中,受害人根据其过错程度,可能需要分担一定比例的救助基金垫付费用。总之,道路救助基金垫付后的偿还主体,要依据事故责任认定、保险情况等多方面因素来综合确定。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