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强制保险限额该怎么办?
我开车出了事故,涉及到机动车强制保险赔偿。听说这个保险有赔偿限额,我不太清楚超出限额或者在限额内该怎么处理,也不知道限额是怎么规定的。想问问遇到机动车强制保险限额的情况到底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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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强制保险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交强险,它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目前,在被保险人有责任的情况下,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在被保险人无责任的情况下,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这些限额的规定依据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当发生交通事故需要使用交强险进行赔偿时,如果损失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那么保险公司会按照实际损失在相应的限额内进行赔偿。例如,事故造成对方的财产损失是1500元,没有超过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保险公司就会赔偿这1500元。 但如果损失超出了交强险的责任限额,超出部分则需要按照事故责任划分,由侵权人或者其他商业保险来承担。比如,事故造成对方的医疗费用是2.5万元,交强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1.8万元,那么超出的7000元就需要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由侵权人承担相应的比例。如果侵权人购买了商业三者险,超出交强险限额的部分可以在商业三者险的责任范围内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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