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后进行使用需要注意些什么问题?


商标转让后进行使用时,有诸多方面需要我们留意,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要确保使用范围符合规定。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也就是说,您转让获得的商标只能在当初核准的商品或服务类别上使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例如,商标最初核准是用于服装类商品,那么您就不能将其使用在食品类商品上,否则可能构成商标的不当使用,甚至面临侵权的法律风险。 其次,要保证商标标识的一致性。在使用商标时,必须与核准注册的商标标识一致,不能自行改变商标的文字、图形、颜色等要素。《商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注册商标需要改变其标志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如果擅自改变商标标识,可能会导致商标被撤销,失去商标专用权。比如,原本注册的是文字商标,就不能在使用时随意添加图形;注册的是彩色商标,使用时不能随意改变颜色。 再者,要重视使用证据的留存。在商标使用过程中,要注意留存使用证据,以防止商标因连续三年不使用而被他人提出撤销申请。《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常见的使用证据包括合同、发票、广告宣传材料、产品包装等。这些证据能够证明商标在实际商业活动中被正常使用。 另外,要关注许可使用的情况。如果商标在转让前存在许可他人使用的情况,需要明确转让后许可合同的效力和处理方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经备案的,不影响该许可合同的效力,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所以,转让双方需要对原许可合同进行妥善处理,避免后续产生纠纷。 最后,要及时进行信息变更。如果商标转让后,商标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向商标局办理变更手续。《商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否则,可能会影响商标的正常使用和权益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