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职和免职有什么区别?


撤职和免职确实是容易混淆的两个概念,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它们的区别。 首先,从性质上来说,撤职属于行政处分的范畴,具有惩戒性质,意味着被撤职人员有过错,比如违反纪律、工作严重失误,甚至有违法犯罪行为等,这是一种较为严厉的监督手段。而免职是法定的人事处理种类,不带有惩戒性质,它更多是正常工作变动的结果,比如人员转换职位、晋升或者降低职务等情况。 其次,适用条件不一样。撤职主要针对那些违法记录情节严重,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后果的公务人员。例如,某官员因严重贪污受贿,损害了公共利益,就可能会被撤职。而免职适用的情况较多,包括转换职位、晋升或者降低职务、离职学习期限超过一年、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一年以上、调出国家行政机关、退休以及因其他原因需要免职等。比如一位公务员因工作调动到新岗位,原职务就会被免去。 最后,两者带来的后果也有差异。撤职会让公务人员的职务降低至少一个等级以上,同时要按照新的职务来确定相应的级别和薪资待遇。而且在行政撤职期满后解除时,并不意味着恢复原来的职务或原有的职级。而免职通常情况下不会对级别和工作产生直接影响,但如果是职务自动终止的情况,级别和薪资可能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甚至有些人会因此失去公职和工作 。 相关法律依据:《公务员法》第四十条规定,委任制公务员遇有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职务发生变化、不再担任公务员职务以及其他情形需要任免职务的,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任免其职务。《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明确规定了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撤职处分的,应当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相关概念: 行政处分: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对所属的国家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行为尚不构成犯罪,依据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权限而给予的一种惩戒。 人事处理: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对其所属人员的录用、调配、任免、考核、奖惩、培训、辞退等一系列管理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