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调解结案需要注意什么?


在交通事故中选择调解结案确实需要谨慎。首先,要明白调解结案是一种快速解决纠纷的方式,但也存在一定风险。 从费用结算方面来说,要确保所有相关费用,像医疗费用、财产损失等都结算清楚了,不管是自己的还是对方的。要是涉及保险理赔,一定要和保险公司沟通好理赔的事情,保证理赔款能顺利到账。这是因为如果费用没算清,后续可能会出现扯皮的情况,比如明明还有部分医疗费用没算进去,就匆忙调解结案,自己可能就要承担额外损失;和保险公司沟通不好,也可能导致拿不到应有的理赔金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这说明调解并不是强制的,而且调解后不履行也有后续的法律救济途径。 在法律文书签署上,双方要在交通事故认定书等法律文书上签字确认,这样能明确事故责任和处理结果。比如,签了字就意味着认可责任划分,如果后续再反悔,除非有充分证据,否则很难改变。 对于受伤人员,要保证其伤势得到妥善治疗且恢复情况良好,防止后续因为伤势问题又产生纠纷。比如,伤者看似好了,但其实还有潜在的后遗症,后续治疗费用就可能产生争议。 另外,要保存好所有和交通事故相关的证据,像现场照片、证人证言、交通警察的调查记录等,万一以后有需要,这些证据能起到关键作用。比如,现场照片可以直观地反映事故发生时的情况,对责任认定和赔偿计算都有帮助。 最后,在未拿到相关赔偿款项之前,千万别轻易出具收条等对自己不利的文书。就像有的案例中,当事人提前出具收条,结果对方却不支付剩余赔偿款,给自己带来很大麻烦。总之,交通事故调解结案要谨慎细致,充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交通事故认定: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对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作出的具体认定。 调解终结书:是在交通事故调解未达成协议时,由事故处理人员制作的文书,它标志着调解程序的结束,同时告知当事人可以在法定时效内提起民事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