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立约定金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立约定金合同是当事人为确保将来正式订立合同而约定交付的定金所形成的合同。签订立约定金合同是一项需要谨慎对待的法律行为,以下是一些需要注意的方面。 首先,关于立约定金的概念和作用。立约定金是为了保证双方在一定期限内订立正式合同而交付的定金。通俗来讲,就是双方先交一部分钱作为诚意,保证之后会按照约定签订正式合同。如果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订立合同的义务,就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订立合同的义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其次,定金数额的约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比如,主合同标的额是100万元,那么定金最多只能约定20万元。超出的部分如果支付了,在法律上不按照定金来处理。这一规定同样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再者,合同条款的明确性。立约定金合同应当明确约定正式订立合同的时间、地点、合同主要条款等内容。如果这些内容不明确,双方可能就订立合同的条件产生争议,导致定金的处理出现纠纷。比如,双方只约定了交付定金后要签订合同,但没有明确合同的具体内容和签订时间,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一方以合同条款无法达成一致为由拒绝签订合同,就很难判断是否适用定金罚则。 另外,要注意定金的交付方式。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并在合同中明确交付的时间和方式。交付定金时,最好通过银行转账等有记录的方式进行,以便保留交付凭证。这样在发生纠纷时,可以作为证据证明定金已经交付。 最后,违约责任的约定。除了定金罚则外,还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其他违约责任。例如,如果一方违反立约定金合同的其他义务,如泄露商业秘密等,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样可以更全面地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总之,签订立约定金合同需要仔细考虑各个方面,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