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宣布破产后法院会怎么做?

我所在的公司经营不善宣布破产了,我想知道在公司宣布破产这个情况下,法院具体会采取哪些行动呢?是直接清算公司资产,还是会有其他一系列流程,我很担心自己的权益受损,想了解清楚法院在其中扮演的角色和具体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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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公司宣布破产后,法院会按照一系列法定程序进行处理。首先是受理阶段。法院收到公司或债权人的破产申请后,会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条规定,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 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会同时指定管理人。管理人的职责是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等。这是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接着进入债权申报阶段。法院会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一般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之后是召开债权人会议。债权人会议可以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通过重整计划;通过和解协议;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等重要事项。 最后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如果没有重整或和解成功)。管理人会对破产财产进行变价和分配。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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