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判决书包含哪些内容?


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虽然我国自1994年2月1日起,不再承认新的事实婚姻,但在此之前形成的事实婚姻关系,在法律上仍具有一定效力。事实婚姻判决书是法院对涉及事实婚姻纠纷案件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它通常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是首部。首部部分会写明标题、案号。标题一般为“XX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案号能反映出案件的年份、法院简称、案件类型以及顺序号等信息。此外,还会列明诉讼参与人的基本情况,如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住址等,如果有诉讼代理人,也会写明其相关信息。同时,会记录案件的由来和审理经过,比如案件是通过什么方式受理的,适用何种程序进行审理,是否公开审理等情况。 其次是事实部分。这部分是判决书的重要内容之一。法院会详细叙述双方当事人主张的事实和提供的证据。原告会阐述自己认为的事实婚姻的形成过程、相关纠纷的情况等,并提交相应的证据;被告也会进行答辩,提出自己的观点和证据。法院会对这些主张和证据进行归纳和整理。然后,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庭审情况,认定案件事实。对于事实婚姻的认定,会查看是否符合事实婚姻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是否有群众认为他们是夫妻关系等情况。 接着是理由部分。法院会根据认定的事实,阐述适用的法律依据。对于事实婚姻纠纷,可能会涉及《民法典》中关于婚姻关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的法律规定。同时,法院会对双方的诉讼请求和答辩意见进行分析评判,说明支持或者不支持某一方请求的理由。比如,如果涉及财产分割,会说明按照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为什么这样分配财产。 再就是判决结果部分。这是判决书的核心内容,明确写明法院对案件的处理决定。如果是解除事实婚姻关系,会明确表述;如果涉及财产分割,会写明各自应分得的财产份额和具体财产内容;如果有子女抚养问题,会确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等。判决结果必须清晰、明确,具有可执行性。 最后是尾部。尾部会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情况,即由哪一方承担案件的受理费等费用。同时,会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法院。如果当事人对判决结果不服,可以在规定的上诉期限内向指定的上诉法院提起上诉。此外,判决书还会有审判人员、书记员的署名,以及判决日期等信息。 总之,事实婚姻判决书是一份严谨的法律文书,它全面记录了案件的审理过程和最终处理结果,对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解决纠纷具有重要意义。当事人在收到判决书后,应仔细阅读,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对判决有疑问或者不服,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