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程质量保修金新规的内容是什么?

我是做工程的,之前工程质量保修金这一块一直按老规定来。最近听说出了新规,我不太清楚具体内容。就想问问这个新规到底有啥变化,对我们工程行业在保修金这方面有啥新要求和影响呢?
展开 view-more
  • #保修金新规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工程质量保修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在新规中,对于工程质量保修金的比例有了明确规定。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这一规定大大降低了承包人的资金压力,让承包人有更多的资金用于工程建设和企业发展。 关于缺陷责任期的规定也在新规中有明确体现。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缺陷责任期从实际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新规还对保修金的返还做了详细要求。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对返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14天内将保证金返还承包人,逾期未返还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天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天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 这些新规旨在进一步规范工程质量保修金的管理,平衡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保障工程质量,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对于工程行业的从业者来说,了解并遵守这些新规是非常重要的。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