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跟征收有什么区别?
我家这边可能面临土地变动,有人说是拆迁,有人说是征收,我都搞糊涂了。我想知道拆迁和征收到底有啥不一样,这两者在程序、补偿等方面有啥区别?会不会影响到我家的权益?希望懂法律的朋友给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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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和征收在法律上是有明显区别的概念。首先,从定义上来说,征收指的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将集体所有的土地或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收归国有。而拆迁一般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 在主体方面,征收的主体只能是国家,由政府代表国家行使征收权。拆迁的实施主体一般是开发商等建设单位。 从目的上看,征收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例如修建铁路、公路、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而拆迁更多的是出于商业开发的目的,比如建设商业楼盘、商场等。 在程序上,征收有着严格的法定程序。根据《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征收土地需要经过一系列的审批程序,包括发布征收公告、进行土地现状调查、组织听证、拟定补偿安置方案等。拆迁虽然也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但相对来说灵活性稍大一些。不过,拆迁也必须依法取得拆迁许可证等相关手续。 补偿方面,征收的补偿标准是按照法律规定,根据被征收财产的市场价值等因素进行合理补偿。并且,征收补偿的范围较为明确,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拆迁的补偿则主要是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协商确定,补偿方式可以是货币补偿,也可以是房屋产权调换等。但无论是征收还是拆迁,补偿都应当公平合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总的来说,征收和拆迁在多个方面存在差异,了解这些区别有助于我们在面对土地和房屋变动时,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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