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什么情况下可以暂缓执行行政拘留?

我因为一些事可能面临行政拘留,但我现在有些特殊情况,比如家里老人孩子需要照顾,还有一些工作上的重要事务没处理完。我想了解下,在什么情形下可以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呢?该走什么样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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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暂缓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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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缓执行行政拘留是指被处罚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时,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经公安机关同意后,可暂时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这里所说的“不致发生社会危险”,主要是指被处罚人不会干扰和阻碍证人作证、毁灭证据或者串供,不会实施打击报复行为,不会继续实施违法犯罪等行为。 担保人需要符合一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八条,担保人应当满足与本案无牵连、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这些条件。 如果被处罚人既不提供担保人,又不交纳保证金的,行政拘留处罚仍会执行。此外,一旦行政复议决定维持行政拘留决定,或者行政诉讼判决维持行政拘留决定,且该判决生效后,行政拘留处罚还是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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