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在什么时候可以领取提存物?
我是一名债权人,债务人之前把应给我的物品进行了提存。我不太清楚自己什么时候能去领取这些提存物,也不知道有没有相关的时间限制和条件,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展开


在法律层面,提存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而消灭债务的制度。关于债权人何时可以领取提存物,我们来详细分析。 首先,在一般情况下,当债务人依法完成提存行为后,债权人就有权领取提存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这意味着只要提存行为已经合法完成,债权人在主观上有领取的意愿,就具备了领取提存物的基本权利。 然而,法律也规定了一定的限制条件。如果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举个例子,假设甲是债务人,乙是债权人,甲提存了货物,但乙之前还欠甲一笔货款且已到还款期限,那么在乙没有偿还货款或者提供相应担保时,提存部门可以按照甲的要求不把提存物给乙。 另外,法律还设置了领取提存物的时间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四条同时规定,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这里的五年是除斥期间,不会因为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或延长。也就是说,从提存那天开始计算,如果五年内债权人都没有去领取提存物,那么他领取提存物的权利就没有了,提存物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就归国家所有了。 综上所述,债权人通常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如果存在对债务人的到期债务未履行或未提供担保的情况,可能会被拒绝领取。同时,要注意在提存之日起五年内行使领取权利,否则将丧失该权利。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