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何时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呢?

我亲人遭遇犯罪行为导致身体受伤、财物受损,想要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来索赔,但不清楚具体在什么时间点提起才合适。想了解各个诉讼阶段是否都能提起,以及相关的具体要求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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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根据被害人等的申请或检察机关的提起,对由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进行合并审理的诉讼活动。 一般来说,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之前提起。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在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没有提起的,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可以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具体而言,在不同阶段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有不同的情况: 1. **侦查阶段**:对于侦查阶段是否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存在争议。一种观点认为侦查是诉讼过程的一个阶段,被害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包括侦查阶段;另一种观点认为附带民事诉讼只能对被告人提出,侦查阶段没有被告人,只有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无权决定其是否被起诉,所以侦查阶段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实践中,有的公安机关接受被害人的附带民事诉讼状,侦查终结后一起移送检察院;有的公安机关不接受被害人的诉状,告知其案件移送检察院后再提交。 2. **审查起诉阶段**:案件移送到检察院,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起诉后,应当通知被害人,告知其有权利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提出附带民事诉讼的,检察院应当将附带民事诉讼的诉状与公诉书一起移送人民法院。若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单位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检察院应当在公诉书中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而不需要另行提出附带民事诉讼。 3. **诉讼阶段**:被害人没有在审查起诉阶段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出附带民事诉讼。最好在法院审判前提出,以便法院安排与刑事案件合并审理。被害人在法院开庭后提出附带民事诉讼,刑事案件尚未作出判决的,法院仍应当受理,由审判刑事案件的同一法庭另行开庭审理。若法院已经对刑事案件作出判决,则不能再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4. **刑事诉讼后**:在刑事案件审理终结后,被害人仍有要求赔偿的权利,不过此时不能再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而应当直接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的民事审判庭审理。若被告人在监狱服刑,法官可以到监狱提讯被告人。 法律依据方面,《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十条规定:在侦查、预审、审查起诉阶段,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提出赔偿要求,已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记录在案的,刑事案件起诉后,人民法院应当按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受理;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并已给付,被害人又坚持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也可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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