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什么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不受理不履行民事调解书案件?

我有一个民事调解书,对方一直不履行。我想去法院起诉,让法院处理这个事,但又担心法院不受理。我想知道在哪些情况下,法院会不受理这种不履行民事调解书的案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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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事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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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要了解民事调解书是什么。民事调解书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通过调解促使当事人达成协议而制作的法律文书。它和判决书一样,都具有法律效力。 那么,在什么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不受理不履行民事调解书的案件呢? 第一,超过申请执行时效期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如果权利人在规定的二年期间内没有申请执行,又没有时效中止、中断的情形,法院可能不予受理执行申请。 第二,不属于受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如果向没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不履行民事调解书的案件,法院是不会受理的。 第三,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错误。如果民事调解书本身存在严重的错误,比如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情况,法院可能会对执行申请不予受理。这是因为错误的法律文书不应该得到执行,需要通过其他程序进行纠正。 第四,申请人主体不适格。也就是说,申请执行的人不是民事调解书确定的权利人或者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只有具有合法权利的主体才能申请执行,否则法院不会受理。 总之,当出现超过申请执行时效、管辖错误、法律文书有错误以及申请人主体不适格等情况时,人民法院可能不受理不履行民事调解书的案件。当事人在遇到对方不履行民事调解书的情况时,要及时了解这些法律规定,避免自己的合法权益无法通过执行程序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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