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改为三年的?
我最近涉及到一个民事纠纷,朋友说现在诉讼时效是三年,可我记得以前不是这个时间。我想知道诉讼时效到底是从什么时候改成三年的,这样我就能确定我的案子有没有过诉讼时效了。
展开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不行使权利,即在某种程度上丧失请求利益保护的权利。通俗来讲,就是如果你有权利要去主张,但在规定时间内没去做,可能之后就没办法通过法律手段顺利实现这个权利了。 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而在此之前,一般的诉讼时效期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是两年。 2020年5月28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等法律废止。《民法典》延续了《民法总则》中关于三年诉讼时效的规定,第一百八十八条明确,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所以,自2017年10月1日《民法总则》施行起,一般的诉讼时效期间就改为三年,并在《民法典》施行后继续沿用这一规定。在判断具体案件的诉讼时效时,要依据权利发生的时间以及对应的法律规定来确定适用几年的诉讼时效。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