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从哪一年开始调整为三年?
我遇到个事儿,涉及到诉讼时效的问题。之前听说诉讼时效有调整,现在好像是三年了,可我不清楚到底从哪一年开始调整的。我这事儿发生时间有点久,就怕过了诉讼时效,想弄明白这个时间节点,好确定自己还能不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展开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会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通俗来讲,就是你有权利去法院告别人让对方还钱或者承担其他责任,但必须在一定时间内去告,过了这个时间,法院可能就不保护你的这个权利了。 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现已失效,相关内容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承接)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一百八十八条同样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所以从2017年10月1日起,一般的诉讼时效就调整为三年了。如果你的权利受到侵害,要及时在这个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过,要是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存在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等情形,诉讼时效的计算就会有所不同。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