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薪金所得是从哪年开始的?
我想了解下工资薪金所得这个概念是从哪一年开始在我国出现并正式有相关规定的。我在工作中涉及到一些工资纳税的问题,对工资薪金所得的起始时间比较好奇,想知道它的发展历程,以便更好理解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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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薪金所得的相关规定在我国经历了一定的发展历程。在我国,工资薪金所得概念的确立与个人所得税制度紧密相关。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这是新中国第一部个人所得税法。该法正式确立了工资、薪金所得等应税项目。这部法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都按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其中就包括工资、薪金所得。这里的工资、薪金所得,通俗来讲,就是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此后,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税收制度的不断完善,我国对个人所得税法进行了多次修订和调整,但工资薪金所得始终是个人所得税的重要应税项目之一。所以,从法律层面来说,工资薪金所得概念正式出现在我国是从1980年开始的。这一制度的确立,对于规范个人收入分配、增加国家财政收入等方面都起到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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