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定金合同纠纷该怎么处理?


购房定金合同纠纷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处理: 首先,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如果在定金合同中,双方已经明确约定了纠纷解决方式,那么就应当按照该约定执行。例如约定了协商解决,那就先进行协商;约定了仲裁,就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约定了诉讼,就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次,若合同没有约定纠纷解决方式,那么可以先尝试协商解决。买卖双方可以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就定金合同中存在的争议问题进行沟通,寻求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这是最经济、最快捷的方式,能避免进一步的矛盾和成本支出。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考虑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比如向当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反映情况,相关部门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解或者给予指导意见。 另外,若双方达成了仲裁协议,就可以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仲裁是一种比较灵活、高效的纠纷解决方式,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仲裁协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否则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最后,如果没有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那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事实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 关于定金的具体处理规则,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也就是说,如果是购房者自身原因导致不能签订购房合同,比如购房者反悔不想买了,那么开发商有权没收定金;如果是开发商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签订,比如开发商擅自改变房屋设计、无法按时交房等,那么开发商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如果是因为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比如政策调整导致购房资格变化等,那么定金应当返还给购房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