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租物转让协议以及融资租赁协议何时生效?


在探讨回租物转让协议以及融资租赁协议的生效时间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相关的基本概念。回租物转让协议,简单来说,就是将原本自己拥有的物品转让出去,同时又以租赁的方式租回来继续使用的一种协议。而融资租赁协议则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协议。 关于合同生效的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明确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如果回租物转让协议和融资租赁协议符合法律规定的成立条件,那么在协议成立的时候就会生效。 合同的成立通常需要满足几个条件。首先,要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且当事人之间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了一致的意思表示。对于回租物转让协议和融资租赁协议来说,双方需要就回租物的具体情况、转让价格、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方式等主要条款达成共识。其次,合同的内容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能违反公序良俗。如果协议中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内容,那么该部分内容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进而影响整个协议的生效。 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当事人在协议中约定了生效条件或者生效时间,那么协议会按照约定的条件成就或者时间到来时生效。例如,双方约定协议在经过公证之后才生效,那么在完成公证手续之前,协议虽然成立了,但并未生效。另外,如果法律对这两类协议的生效有特别规定,也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来确定生效时间。 在实践中,如果对回租物转让协议和融资租赁协议的生效时间存在争议,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认定协议的生效时间。所以,在签订这两类协议时,当事人一定要仔细阅读协议条款,明确生效条件和时间,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