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行为能力始于何时?
我想弄清楚民事行为能力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我最近遇到一些涉及民事 行为的事情,比如签合同啥的,就很疑惑自己到底从啥时候起算有民事行为能力,在不同阶段能做哪些有效的民事行为呢?希望能有个清楚的解答。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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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能够以自己的行为独立参加民事法律关系,行使民事权利和设定民事义务的资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民事行为能力根据年龄和精神状态分为不同情况。对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这意味着他们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由地进行各种民事活动,比如签订合同、进行投资等。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例如,一个十岁的孩子接受他人赠送的礼物,这属于纯获利益的行为,是有效的;但如果他要花一大笔钱去购买昂贵的电子产品,就需要经过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也就是说,他们自己不能独立进行有法律效力的民事活动,必须由父母等法定代理人来帮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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