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始于多少周岁?
我想弄清楚公民从多大开始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因为我家里涉及一些财产处理的事儿,不知道家里小孩有没有相应的能力去参与相关事务,所以想了解一下法律上规定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是从多少周岁开始的。
展开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能够以自己的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从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资格。简单来说,就是一个人能不能独立地去做一些具有法律意义的事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三种情况。首先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一般情况下,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这意味着这些人能够完全独立地进行各类民事活动,比如签订合同、买卖房产等。 其次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例如,一个十岁的孩子用自己的零花钱买了一个小玩具,这通常被认为是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行为,是有效的;但如果他去买了一台昂贵的电脑,就可能需要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或追认。 最后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也就是说,他们不能独立进行有法律意义的行为,都需要法定代理人来帮忙完成。所以,严格来讲,公民如果要具备一定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能力,一般是从八周岁开始有了部分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到十八周岁才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当然,十六周岁以上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除外。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