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从什么时候开始?
我家里老人年纪大了,最近身体也不太好。我想了解下,要是老人哪天不在了,继承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算呢?是老人去世那一刻,还是办了相关手续之后?我很关心这个时间点的界定,希望能得到准确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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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开始的时间在法律上有着明确的规定。简单来说,继承开始的时间就是被继承人死亡的那一刻。这里的“死亡”包含了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两种情况。 自然死亡,也就是生理上的死亡,是指公民生命的绝对消灭。一般以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上记载的时间,或者户籍登记中注销户口的时间等作为判断自然死亡时间的依据。比如,老人因病在医院去世,医院开具的死亡证明上写明的时间,就是继承开始的时间。 宣告死亡是一种法律上的拟制死亡。当公民下落不明达到一定期限时,其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公民死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六条规定,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一)下落不明满四年;(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作出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的,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从宣告死亡的日期开始,继承程序也就启动了。 确定继承开始的时间非常重要。因为它决定了继承人的范围、遗产的范围等关键问题。比如,在继承开始时还活着的法定继承人,才有资格参与继承;而遗产的范围也是以继承开始时被继承人所拥有的财产为准。所以,准确把握继承开始的时间,对于处理继承事务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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