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因继承取得不动产物权的自何时起发生效力?

我家里老人去世了,留下了一套房子,我作为继承人,想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这套房子的物权就属于我了呢?是从老人去世那一刻,还是要等办完过户手续?我不太清楚这个时间点,怕中间出什么问题,所以想了解一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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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继承物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上,不动产物权通常指的是人们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所享有的权利,比如所有权、抵押权等。因继承取得不动产物权的效力发生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条有明确规定,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继承开始的时间,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这里的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也就是说,当被继承人自然死亡或者被法院宣告死亡时,继承就开始了,继承人从这个时候起就取得了因继承而涉及的不动产物权。 这和一般的不动产物权变动有所不同。一般情况下,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物权是一个特殊情况,不需要等到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才取得物权。不过,虽然继承人在继承开始时就取得了物权,如果要对该不动产进行处分,比如将继承的房屋出卖给他人,那么在处分之前,应当先依照法律规定办理登记。否则,不发生物权效力。这是为了保证交易安全和不动产登记的公示公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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