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因继承获得不动产需要去登记吗?

我通过继承得到了一套房子,不清楚是不是一定要去办理不动产登记。不登记会有什么影响呢?登记又有什么好处呢?我有点拿不准主意,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到底需不需要去做这个登记。
展开 view-more
  • #继承登记
  • #不动产继承
  • #物权效力
  • #继承物权
  • #产权登记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因继承获得不动产,涉及到一系列的法律规定和实际影响,下面为您详细解答是否需要去登记的问题。 首先,从法律层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这意味着,当被继承人死亡,继承开始,继承人就依法取得了不动产的物权,无需以登记为生效要件。也就是说,即使没有去办理不动产登记,继承人从继承开始的那一刻起,就已经在法律上拥有了该不动产的所有权。 然而,虽然继承人在继承开始时取得了物权,但在一些情况下,登记还是非常必要的。比如,当继承人想要处分该不动产时,就需要先完成登记手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处分依照本节规定享有的不动产物权,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这表明,如果继承人想要将继承来的不动产进行转让、抵押等处分行为,必须先去办理不动产登记,否则这些处分行为将不产生物权变动的法律效力。 此外,进行不动产登记还有诸多好处。它可以明确产权归属,避免潜在的产权纠纷。在涉及到不动产的拆迁、征收等情况时,经过登记的产权证明更有利于保障继承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登记后的不动产在市场上的流通性和认可度也会更高。 综上所述,因继承获得不动产,从继承开始时继承人就取得了物权,但为了后续的处分以及保障自身权益等方面考虑,建议及时去办理不动产登记。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