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房产需要过户吗
家里老人去世后留下了一套房产,我作为继承人,不太清楚这房子是不是一定要办理过户手续。想问问从法律角度来说,继承的房产需不需要过户呢?要是不过户会有什么影响,过户又有哪些流程和需要注意的地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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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房产并非一定需要过户。首先来解释一个法律概念,不动产物权。简单说,像房子这种不动产,它的物权包括所有权等,按照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才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这是《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的 。这就好比给房子一个“官方认证”,登记了才被法律完全认可其物权的变动。 不过,法律也有特殊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也就是说从老人去世,继承开始那一刻,从法律层面你就取得了房产的所有权,即使没有马上办理过户。这是《民法典》第二百三十条的内容。 但如果不过户,会存在一些限制和风险。比如,你想对这套房子进行处分,像买卖、抵押等操作时,没有过户就会遇到阻碍,因为没有完成法定的登记程序,房产交易等部门一般不会认可这种处分行为。而且,不过户可能在房屋遇到拆迁等情况时,办理相关手续也会比较麻烦。 如果决定过户,流程一般如下:首先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接着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房产继承分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办理时需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户口簿或能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继承人的身份证件;若是遗嘱继承,还需提交被继承人所立已公证过的遗嘱。最后,申请人(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要向登记机构提交《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以及契税完税凭证原件等进行房屋过户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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