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中该如何过户?


在房产继承中,过户的流程如下: 首先,要去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这是因为要先确定被继承人已经离世,才能开展后续的继承过户事宜。比如,老人因病在医院去世,家属凭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等材料去派出所办理户籍注销。 接着,到区或市公证处(原来外销的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办理公证时,需要提交一些材料,像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所继承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户口簿或者其他能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继承人的身份证件。要是遗嘱继承,还得提交被继承人留下的已经公证过的遗嘱。这是为了确保继承的合法性和真实性,明确房产的继承归属。 然后,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申请人要向登记机构提交《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这样房产才能合法地过户到继承人名下。 另外,在费用方面,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还有测绘费,100平方米以下的每份50元,公证费每份200元,查册费100元,每宗继承登记200元。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评估费是该物业评估价的5‰,但每宗至少要收取1000元。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交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 相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处分依照本节规定享有的不动产物权,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这就是说,房产继承过户只有办理了登记,才真正在法律上完成了物权的转移。 相关概念: 继承权公证:就是公证机构根据法律规定和继承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 遗嘱继承: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