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土地承包经营权在什么时间成立?

我打算承包村里的一块地搞些种植项目,现在合同已经签了,但心里一直犯嘀咕,不知道从啥时候开始我才算真正拥有这块地的承包经营权,是合同签了就生效成立,还是得完成什么手续之后才成立呀,想了解下土地承包经营权到底什么时候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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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简单来说,就是当你和发包方签订的关于土地承包经营的合同开始产生法律效力的时候,你就取得了土地承包经营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三条明确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这里要注意,合同生效并不以登记为前提条件。即使没有进行登记,只要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比如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那么土地承包经营权就已经成立了。 不过,登记也有重要意义。登记机构发放相关证书并登记造册,这是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一种确认。而且,在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转让时,如果当事人要求登记,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这意味着,如果没有登记,当出现与善意第三人权益冲突时,没有登记的一方可能面临不利后果。 比如在家庭承包中,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了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合同生效后,承包人就取得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后续再按规定进行相关登记手续即可。在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荒地等农村土地时,也是合同生效就取得承包经营权,之后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和法律规定,决定是否进行登记等后续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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