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最近感觉公司对我态度不太好,我担心公司会找理由辞退我。我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来说,用人单位在哪些情况下是可以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呢?这样我心里也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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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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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一个较为严肃的事情,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况。 首先是过失性辞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比如用人单位在招聘时明确了岗位的具体要求,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没有达到这些要求,那么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合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每个用人单位都有自己的规章制度,如果劳动者严重违反了这些规定,例如多次旷工、严重违反操作流程等,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像员工因为工作疏忽导致公司遭受重大经济损失,或者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损害公司利益,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如果劳动者同时在两家单位工作,影响了本职工作,或者用人单位发现后要求改正,劳动者却不改正,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也就是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果劳动者触犯法律被追究刑事责任,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其次是非过失性辞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比如员工生病,在医疗期结束后,无法再胜任原来的工作,用人单位也没有其他合适的岗位安排,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如果员工在工作中不能达到岗位要求,用人单位对其进行了培训或者调整了岗位,员工还是不能胜任,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比如企业因为市场原因进行重大的业务调整,导致原来的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又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一致,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 此外,还有经济性裁员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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