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补偿款是否扣个人所得税以及怎么计算?
公司破产了,我拿到了一笔破产补偿款。但我不知道这笔钱需不需要扣个人所得税,如果要扣的话,具体是怎么计算的呢?我很担心会在这方面出现问题,所以想了解清楚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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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看看破产补偿款是否需要扣个人所得税。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第五条第(二)项规定,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也就是说,对于破产补偿款,如果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是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比如,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是5万元,那么3倍就是15万元,你拿到的破产补偿款在15万元以内,就无需缴纳个税。 那如果超过了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该怎么计算个人所得税呢?我们以超过部分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来计算。综合所得税率表是按照应纳税所得额的不同区间设置不同税率的。超过部分就是你拿到的破产补偿款减去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后的金额。 假设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为5万元,你获得的破产补偿款是20万元,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就是20 - 15 = 5万元。这5万元就按照综合所得税率表来计算应纳税额。你可以对照税率表,找到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用应纳税所得额乘以税率再减去速算扣除数,就能得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金额。 总之,破产补偿款是否扣税以及怎么计算,关键看是否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超过部分按规定计算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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