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业主共有权能单独起诉吗?

我是小区业主,小区里有些公共区域被个别业主私自占用了,我觉得这侵犯了我们全体业主的共有权。我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不清楚自己能不能以个人名义单独起诉,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业主共有权是否可以单独起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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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业主共有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业主共有权是指业主对建筑物内除专有部分之外的共有部分,如电梯、走廊、绿地等所享有的权利。从法律层面来说,业主共有权是可以单独起诉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这就明确了业主对共有部分的权利是受法律保护的。 在司法实践中,当业主的共有权受到侵害时,比如共有部分被他人非法占用、破坏等情况,业主是有权利通过诉讼来维护自己权益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进一步规定,业主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共同权益,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也就是说,虽然共有权是全体业主共同享有的,但当个别业主的合法权益因为共有权被侵害而受到影响时,该业主可以单独起诉。例如,小区公共通道被堵塞,影响了某业主的通行权,该业主就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排除妨碍。不过,在起诉时,业主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以及侵害行为与共有权之间的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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