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单个业主是否可以就共有部分起诉?

我是小区的一名业主,发现小区的共有部分被物业擅自改造使用,损害了全体业主的权益。我想知道,我作为单个业主能不能就这个共有部分的问题去法院起诉呢?不太清楚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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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上,单个业主是有可能就共有部分提起诉讼的。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小区的共有部分。小区共有部分指的是由全体业主共同拥有和使用的区域,像小区的公共道路、绿地、电梯、楼顶等。这些部分是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的,不是某一个人的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擅自占用、处分业主共有部分、改变其使用功能或者进行经营性活动,权利人请求排除妨害、恢复原状、确认处分行为无效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里的“权利人”,既可以是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也可以是单个业主。 也就是说,如果单个业主的合法权益因为共有部分受到侵害,比如因为物业擅自改造共有部分导致自家房屋出现质量问题等,那么该业主就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但如果是为了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起诉,单个业主可能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其起诉行为是合理且必要的,以避免滥用诉权。总体而言,单个业主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是能够就共有部分提起诉讼来维护自身或全体业主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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