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会适用驱逐出境?


驱逐出境是指强迫犯罪的外国人离开中国国(边)境的刑罚方法。它是一种专门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特殊附加刑,既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 从法律规定上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这意味着,当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内犯罪时,我国司法机关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对其适用驱逐出境。 在实际司法实践中,通常在以下一些情况下会考虑适用驱逐出境。首先,如果外国人实施了危害我国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比如间谍罪等。这类犯罪严重威胁到国家的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对于实施此类犯罪的外国人,一般会适用驱逐出境,以维护国家的安全和稳定。 其次,对于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例如严重的暴力犯罪、有组织犯罪等。这些犯罪行为严重破坏了社会的正常秩序,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威胁。当外国人实施了这类犯罪时,为了保障社会的公共安全和良好秩序,也可能会适用驱逐出境。 再者,如果外国人实施了经济犯罪,且犯罪情节严重,给我国的经济利益造成了重大损失,像金融诈骗、走私等犯罪行为。为了维护我国的经济秩序和经济安全,司法机关也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对其适用驱逐出境。 需要注意的是,“可以适用驱逐出境”并不意味着对所有犯罪的外国人都一定要适用驱逐出境。司法机关会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情节、犯罪人的认罪态度等多方面因素,权衡利弊后做出是否适用驱逐出境的决定。此外,除了刑法规定的刑事处罚中的驱逐出境,《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也规定了行政性的驱逐出境措施。该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外国人从事与停留居留事由不相符的活动,或者有其他违反中国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在中国境内继续停留居留情形的,可以处限期出境;外国人违反本法规定,情节严重,尚不构成犯罪的,公安部可以处驱逐出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