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什么时候做鉴定?
我遇到了医疗纠纷,不知道该在什么时间去做鉴定。是越早做越好,还是要等病情稳定之后?又或者是有其他的时间要求?我很担心错过合适的时间影响鉴定结果,想了解一下到底什么时候做医疗纠纷鉴定才是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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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的鉴定时间是一个比较关键的问题,不同类型的鉴定,合适的时间也有所不同。 首先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一般在医疗纠纷发生后,医患双方均可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卫生行政部门会根据情况组织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这里要注意的是,如果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对于查明死因、确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非常重要。 其次是医疗过错司法鉴定。通常来说,需要等患者的病情稳定,治疗基本终结之后再进行。因为只有病情稳定了,才能准确评估医疗行为对患者造成的损害后果。比如骨折患者,需要等骨折愈合、拆除内固定等治疗步骤完成后,身体状况相对稳定,才能进行司法鉴定,这样得出的鉴定结果会更准确地反映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不过,具体的时间点还需要结合患者的实际病情和治疗情况来判断。 总的来说,医疗纠纷的鉴定时间没有一个固定的、统一的标准,要根据具体情况和鉴定类型来确定。在遇到医疗纠纷时,建议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或者相关鉴定机构,以便在合适的时间进行鉴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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