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应该在什么时候提出?

我有个事儿挺闹心的。我被人打伤了,对方构成了刑事犯罪。我想在这个刑事案件里一起把民事赔偿的事儿解决了,但是我不知道这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得啥时候提出来,提早了怕不合适,提晚了又怕错过时机,就想问问到底什么时候提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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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刑附民诉讼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九十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后及时提起。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应当提交附带民事起诉状。也就是说,从刑事案件立案开始,被害人就有权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被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提出赔偿要求,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会记录在案,并将其随案移送。如果在这两个阶段达成调解、和解协议并全部履行,被害人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但有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合法原则的除外。 到了审判阶段,被害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不过,如果是在第一审期间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在第二审期间提起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可以在刑事判决、裁定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让被害人因为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能够得到赔偿,同时也提高司法效率,避免就同一事实重复审理。所以,被害人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时间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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